网站首页 文秘写作 工作范文 文秘知识 条据书信 行政公文 求职离职 名人名言 党团范文 励志 优秀作文 思想汇报 经营营销 汇报总结
  • 求职
  • 邀请函
  • 自荐
  • 感谢
  • 介绍
  • 接收函
  • 道歉
  • 表扬
  • 慰问
  • 小小文档网 > 条据书信 > 道歉 > [经搬中学公务接待基本规定]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

    [经搬中学公务接待基本规定]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

    时间:2019-07-19 09:47:39来源:小小文档网本文已影响

      经搬中学公务接待基本规定

      1、原则:谁联系,谁接待,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。

      2、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安排酒及含酒精饮料。

      3、尽可能在校内食堂安排,经费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。

      4、饭店就餐本着实事求是原则,比质比价,减少浪费。

      5、镇区范围内可签单,签单时须实事求是注明详细事项及参与人员。签字由办公室或分管校长负责;经过委托的其他人员签字后,委托人须重新签字确认。

      镇区就餐一月一结。

      6、异地接待提前报办公室,办公室备好相关准备物品,接待结束现金结账。

      7、香烟使用

      由办公室或后勤部门统一购买不同档次香烟,办公室统一管理。

      部门公务由部门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领取并签字确认。

      香烟使用形成正常进出清单,

      8、酒

      由办公室小批量从食堂仓库领取,各品种酒存一~二箱。

      根据接待对象使用相应品种和数量的酒类,用餐多余部分由办公室取回存留并做好相应台账资料。

      除办公室去食堂仓库领取外,专项业务安排(在食堂就餐的)可直接到仓库领取。

    推荐访问:公务 接待 中学 搬经中学官网 搬经中学校长

    • 文秘
    • 范文
    • 文秘知识
    • 书信条据
    • 行政
    • 求职离职
    • 名人名言

    推荐访问